欢迎光临宝应县公证处
服务承诺
一、全处人员在工作中做到举止文明、态度和蔼、语言规范、热情接待,对当事人有问必答、有难必帮、决不推诿。
二、坚持依法办证,公开办证程序,统一收费标准,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。
三、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对所办理的公证事项严守秘密,公正廉洁,不接受当事人礼金和馈赠。
四、实行每周七天接待办证,法定节假日对当事人急需办理的公证,可以预约办理。
五、一般公证,内容真实、合法、证明材料齐备的,在受理之日起5天内出具公证书;因当事人特殊需要,当天出证;重大、疑难公证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。
六、坚持便民服务,对老弱病残者申办公证或法人申办的批量公证可以预约上门办理。
七、对烈属、伤残军人、孤寡老人、社会救助人员,特困企业等可依法提供法律援助,减免收取公证费。
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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